院各部門、各公司:
按照省建設廳關于廳屬企業(yè)改制脫鉤資產審計工作安排,甘肅華隴會計師事務所對我院進行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并要求于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審計工作。按照華隴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進度安排,現對我院應收賬款等賬戶余額開展企業(yè)詢證,為保證審計工作按計劃完成,現將有關事項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業(yè)詢證函由甘肅華隴會計師事務所制作,由院各部門、各公司負責發(fā)放和回收。項目負責人明確的,在其部門或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下,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對其負責項目的詢證函發(fā)放和回收,項目負責人不明確或離開我院的由市場經營部負責詢證函發(fā)放和回收,各部門、各公司應積極配合做好詢證工作,指定專人負責詢證函的發(fā)放、催收和與財務部的聯絡工作。
二、各部門、各公司應于8月31日前完成詢證函的發(fā)送工作,務必于9月5日前收回經蓋章確認的詢證函。發(fā)送詢證函時,請?zhí)嵝严鄬Ψ阶⒚鹘涋k人及聯系電話。對于確實因對方單位注銷等原因無法收回詢證函的,項目負責人負責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工商注銷查詢證明等,對未收回詢證函的將作為對項目負責人及所在部門、公司后續(xù)考核和劃分經濟責任的依據。
三、本次審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各部門、各公司要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要認真做好配合工作,確保按時限要求完成函詢,保證函詢結果真實、可靠,數據準確無誤。
土木院專項審計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29日